鲁环发〔2024〕6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
现将《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代替法子》印发给你们,请当真组织落实。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颁布)
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代替法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沉大战术决策部署,坚定遏造“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凭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入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定见》(国发〔2022〕18号)和《山东省碳达峰执行规划》(鲁政字〔2022〕242号)蹬仔关划定,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 本法子合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含改扩建和技术刷新,不蕴含不增长产能的环保节能刷新、安全设施刷新、产品质量提升等技术刷新)“两高”项目。“两高”行业领域凭据有关要求动态调整。
第三条? 本法子所称碳排放是指出产经营活动中向表界排放的二氧化碳。
第四条? 新建“两高”项目新增碳排放量须落实碳排放减量代替,造订代替规划,代替系数为1.1。
碳排放代替量推算公式为:Q=E×1.1
其中,Q指碳排放代替量,E指新建“两高”项目新增碳排放量。
第五条?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掌管全省碳排放减量代替有关工作的组织施杏注综合协和谐监督治理。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掌管本行政区域内碳排放减量代替有关工作的组织执行。
第二章? 代替源和指标治理
第六条? 碳排放代替源蕴含:
(一)企业关停、转产削减的碳排放量;
(二)裁减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节能技改削减的碳排放量;
(三)核能、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代替化石能源削减的碳排放量;
(四)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削减的碳排放量;
(五)通过其他蹊径削减的碳排放量。
第七条? 代替源应切合下列要求:
关停、转产、裁减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节能技改、可再生能源代替化石能源等代替源,准则上为“两高”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021年1月1日后形成的碳排放削减量。代替源在公示布告的“两高”行业企业或项目清单,且数据可监测、可统计、可复核、可验证的,可不限于规上企业。
第八条? 代替源形成功夫以有关部门出具的关;蛲恫募为准;无关;蛲恫募的,以排污许可证登记、调换、注销或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核实情况为准。
第九条? 碳排放削减量依照代替源形成蹊径分类核算:
(一)企业整体关;虿棵挪鸪,依照关;虿鸪棵诺纳杓撇芎怂慵跖帕;
(二)企业节能技改项目,依照技改前后年度碳排放差值核算减排量;
(三)核能、可再生能源代替化石能源和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选取可行性钻研汇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核算减排量。
本法子执行前碳排放指标已全数或部门使用的代替源,碳排放指标不再调整;碳排放指标尚未使用的代替源依照以上步骤核算碳排放削减量。
第十条? 煤电行业碳排放指规范则上全数用于新上大型煤电机组和高效背压机组,由设区的市收储后优先两全用于市域内新上煤电项目,阔气部门由省级收储后两全调配。其他行业指标依照《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治理法子(试行)》(鲁政办字〔2022〕172号)由省、设区的市别离收储。
第十一条? 碳排放指标尝试分级治理。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掌管两全调剂省级收储的碳排放指标,重要支持省沉点项目以及关系全省出产力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的沉点项目建设;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掌管两全调剂本行政区域内市级收储的碳排放指标。
第三章? 减量代替规划
第十二条? 新建“两高”项目建设单元以法报答天堑核算项目执行前后碳排放增量,假造碳排放减量代替规划。
按划定执行搬迁入园或单纯异地搬迁(不含产能整合)未增长产能和碳排放的项目,作为中央产品陆续出产发展下游高端化工品的合成氨项目,无需造订代替规划。
第十三条? 碳排放减量代替规划应蕴含以下内容:
(一)项目建设单元根基情况;
(二)项目根基情况,蕴含所属行业、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等;
(三)项目建设规划及用能情况,蕴含产品规划、工艺规划、用能设备设施、原辅资料及能源亏损等;
(四)碳排放情况,蕴含核算凭据、核算天堑、因子取值、核算过程等;
(五)代替源落实情况,蕴含代替源起源、落实措施、碳排放削减量核算、实现功夫等;
(六)结论建议;
(七)附件,蕴含代替源汇总表、代替源碳排放削减量核算数据支持资料、代替源关;蛲恫募等。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碳排放量参照国度、省最新颁布的行业尺度或技术规范载明的核算步骤核算。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因规模、工艺等调整,造成碳排放量增长的,该当沉新假造碳排放减量代替规划,落实新增碳排放量代替源。
第四章? 监督治理
第十六条? 碳排放减量代替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治理。审批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该当审查建设项目和代替源碳排放量测算是否科学、正确,代替源是否真实、可行。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所需的碳排放指标,可从拟执行的代替源削减量中预支,碳排放削减量该当于建设项目投产前全数实现。代替源碳排放削减量未落实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
第十八条? 建设单元该当真组织发展碳排放减量代替规划的假造和核算,并对代替源的真实性掌管。
碳排放减量代替规划有关内容存在沉大缺点、遗漏或者虚伪等严沉质量问题的,遵循有关司法律规处置。
第十九条?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两高”项主张审核把关和监督治理,成立动态治理台账,并将碳排放减量代替纳入生态环境监管,形成关环治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法子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8月31日。司法、律例、规章还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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