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指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即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单元受业主委托,依照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尝试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工程总承包的方式:
●按过程内容分,重要有:
(1)E+P+C(设计+采购+施工)模式/交钥匙总承包:E-Engineering-设计,P-Procurement-采购,C-Construction-建造。
(2)E+P+CM(设计+采购+施工治理)模式:E-Engineering-设计,P-Procurement-采购,CM-Construction Management-施工治理。
(3)设计+施工总承包(D+B):D-Design-设计,B-Build-施工。
(4)设计一采购总承包(E-P):E-Engineering-设计,P-Procurement-采购。
(5)采购—施工总承包(P-C):P-Procurement-采购,C-Construction-建造。
●按融资运营方式,重要有:
(1)项目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即建设—经营—移交模式。是私营企业参加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2)项目BT(Build-Transfer)模式,即建设—移交模式。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当选取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大部门BT项目都是当局和大中型国企合作的项目。
●按执行阶段分,重要有:
(1)可研及规划设计后总承包;
(2)初步设计后总承包;
(3)施工图设计后总承包。
二、EPC总承包
从上面工程总承包概想能够看出,工程总承包并不就是EPC总承包,EPC总承包是工程总承包的一种模式。
顾名思义,EPC合同寓意:E-Engineering-工程设计、P-Procurement-采购、C-Construction-建造,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承担工程项主张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掌管,是我国目前奉行总承包模式最重要的一种。
三、EPC总承包重要方式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商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掌管,但却并不料味着总承包商须亲自实现整个建设工程项目。除司法明确划定该当由总承包商必须实现的工作表,其余工作总承包商则能够采取专业分包的方式进行。
在实际中,总承包商往往会凭据其丰硕的项目治理经验、凭据工程项主张分歧规模、类型和业重要求,将设备采购(造作)、施工及装置等工作选取分包的大局分包给专业分包商。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其合同结构大局通常阐发为以下几种大局:
(一)交钥匙总承包(E-P-C);
(二)设计—采购总承包(E-P);
(三)采购—施工总承包(P-C);
(四)设计—施工总承包(D-B)。
最为常见的是第(一)、(四)这两种大局。
四、EPC合同框架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商同时承担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业主只与总承包商有合同关系。
五、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方式
凭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方式的分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够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个大类。
EPC工程总承包通常都采取总价合同的方式。针对施工前提多变的项目,如:土石方、基坑支护等可选取单项价值,便于执行中调整。
单价合同通常是施工图施工总承包采取的合同方式。
成本加酬金合同通常是抢险救灾等工程采取的合同方式。
1.总价合同特点
(1)工程量和综合单价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有利于发包人节造工程造价。
(2)结算工程量=招标清单工程量+调换工程量。
(3)结算综合单价=在投标综合单价基础上思考调价成分后的综合单价(不思考项目特点描述不正确对综合单价的调整)。
(4)合用领域:
a.建设规模较幼、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构筑工程。
b.图纸设计深度足够,清单工程量推算和项目特点描述正确的工程。
c.允许在中标后一段功夫内查对清单工程量和项目特点的工程。
2.单价合同特点
(1)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综合单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合理的风险共担,有利于工程施工合同的推广。
(2)结算工程量=招标清单工程量+招标时清单与图纸误差工程量+设计调换工程量。
(3)结算综合单价=在投标综合单价基础上思考调价成分后的综合单价(思考项目特点描述不正确对综合单价的调整)。
(4)通常合用选取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构筑工程。
3.成本加酬金合同特点
(1)工程量和综合单价的风险均由发包人承担,不利于发包人对工程造价的节造。
(2)成本的判断较难,无投标价,按现实产天生本+肯定比例的酬金推算。
(3)垂危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出格复杂的构筑工程。
六、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定
1.工程总承包用度组成
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用度+暂列金额
2.项目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的假造
(1)招标清单假造凭据
√ 项主张建设规模、建设尺度、职能要求以及发包人要求;
√ 核准的项目可行性钻研汇报、规划设计或初步设计文件;
√ 确定的招标文件;
√ 建设项目有关的尺度、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
√ 项目现场情况、工程特点;
√ 类似工程经验数据;
√ 建设主管部门宣告的估算、概计算价法子;
√ 其它的有关资料。
(2)最高投标限价的假造
工程设计费:清单凭据发包内容列项,最高投标限价参照类似工程计列。
建安工程费:投资决策审批后发包,按现行投资估计算列;初步设计后发包,按设计概计算列或参照类似项目并思考造价指数计列。
3.暂列金额的设置
(1)暂列金额凭据分歧阶段的发包内容,参照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有关划定计列;
(2)暂列金额的设定比例通常为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三项之和的5%至15%,不宜高于15%。
4.合同价款调整和结算
(1)企业投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宜选取总价合同;
(2)当局投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该当合理确定合同价值大局,蕴含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其他合同价值大局;
(3)选取总价合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除合同约定能够调整的情况表,合同价款通常不予调整;
(4)选取单价合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清单工程量能够调整,项目清单单价除合同约定能够调整的情况表通常不予调整;
(5)关于计量支付、合同价款调整的计价步骤由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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